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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制販毒嫌犯在惠州中級法院受審 嚴初 攝
  中新網惠州12月1日電 (嚴初 盧思瑩 潘子璐)11名販賣、製造毒品嫌犯1日上午在廣東惠州市中級法院受審。庭審中,第一被告蔡某對檢方的指控全部不予承認,稱其只是受人之托做香水而已,不是製造毒品。
  由於人數較多,庭審在第一審判庭進行,有100多人參加旁聽。第一被告蔡某是惠城區人,今年42歲。檢方指控:2013年10月下旬,被告蔡某等與另案處理的吳某等3人商議合股製造出售毒品氯胺酮。被告張某以10萬元一年的價格向鄒某租下汕尾市海豐縣鵝埠鎮一個果園作為制毒加工場。隨後,張某到深圳龍崗買來塑料桶、煤氣爐等制毒工具、在大亞灣區一家化工企業購買鹽酸等製造輔料、還和一名叫做阿明的人購買了20件俗稱“料頭”的制毒原料。由張某作為制毒師傅製造出毒品氯胺酮216千克,然後由被告黃某送給一名臺灣人進行交易。隨後,蔡某等人又以類似的手法,製造出氯胺酮150千克。
  2013年12月13日,警方將這個制毒加工場搗毀,繳獲一批毒品還在惠東縣多祝鎮張某租住的出租屋內繳獲仿照五四手槍一支。這個團夥成員張某英、張某等人,還從制毒工廠里以1600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毒品氯胺酮8公斤。
  惠州市中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庭審是一審,預計要審理一天,不會當庭宣判。 (完)  (原標題:11名制販毒嫌犯廣東受審 第一被告稱只是做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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